







关于回复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程建设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索引号: | ZDDBG20750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[2014]755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科教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回复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程建设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4-09-18 |
交通运输部运输司、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:
交通运输部办公厅《关于征求<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系统工程建设指南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(以下简称《建设指南》)收悉,现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运行现状,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:
一、建设定位
12328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投诉举报、信息咨询和意见受理三个方面,其中投诉举报和意见受理均需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,同时由于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对接,跨系统、多层次的监督工作难以完全做到“实时”,因此建议将12328建设定位中的“实时监督、及时处置”改为“有效监督、及时处理”。
二、建设思路
《建设指南》要求12328建设“初期可以投诉举报功能为主,适当拓展信息咨询、意见受理等功能”,根据对我省交通服务热线话务量的分析,建议将“信息咨询、意见受理”也纳入初期服务的内容。
三、系统框架
由于各地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通情况差别较大,建议将第二章中的数据交换部分内容调整为“外部交换指12328与政府部门其他热线电话系统之间的交换”,并作为后期扩展性的建设内容。
工程边界中应补充12328与12122电话系统、“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”的工程边界。
建议对“12328电话系统业务架构示意图”中的业务架构进行核查调整,如公路、水路中的“经营、使用、管理”等业务表述不是很准确,同时缺少路政、收费等基础性业务。
四、短信号码
《建设指南》要求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信部《关于核配交通运输部全国服务监督专用电话号码的函》向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开通本地12328电话号码和短信号码”。经过我厅相关部门和省通信管理局的沟通,了解到12328短信号码为交通运输部所有,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具备申请使用的主体资格。建议由部统一搭建12328短信业务平台供各地使用。
五、微信公众平台
《建设指南》要求各省需申请以“省名12328”格式的微信公众帐号。根据腾讯公司关于公益性微信账号申请认证的相关要求,各省自行申请“省名12328”格式的报批手续复杂,批准难度较大,建议交通运输部统一申请认证,各省根据不同密码登陆使用。
六、其他
建议交通运输部尽快制定并下发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,同时明确人员编制要求和建设资金补助标准,以便推进系统建设工作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4年9月17日